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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9日,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发布《关于印发东平湖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规划(-年)的通知》:《东平湖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规划(-年)》已经省政府批复,请济南、济宁、泰安、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山东黄河河务局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贯彻实施。
《东平湖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规划(—年)》提出,要统筹区域协同联动发展:
融入省会经济圈一体化发展格局,促进产业协同融合发展、生态环境共保共享、文化交流互鉴。以黄河、泰山为纽带,衔接济南“南山北水”绿色生态大走廊建设。以大汶河为纽带,协同泰安打造集生态修复、文化保护与休闲旅游三位一体的“汶河绿链”。积极融入黄河、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和“山水圣人”文化旅游带,联动打造中华水浒主题集中展示区。
《东平湖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规划(—年)》主要内容如下:
前言
东平湖位于黄河下游宽河道向窄河道过渡的洼地,原是古大野泽及宋代梁山泊的一部分,清咸丰五年(年)黄河自铜瓦厢决口改道后,黄河洪水漫溢及大汶河来水停蓄自然形成了东平湖。年黄河防汛总指挥部确定东平湖区为黄河自然滞洪区,年改建为东平湖水库,年国务院批准改建为“以防洪运用为主”、“有洪蓄洪、无洪生产”的滞洪区。年国务院确定东平湖为黄河流域唯一的重要蓄滞洪区。年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通水后,东平湖作为输水通道,肩负起向京津冀和胶东地区输水的重任。作为省内第二大淡水湖,东平湖也是泰安“国际旅游胜地”的重要支撑。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通过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蓄滞洪区统筹运用、国土空间保护开发格局协调优化等措施,推动东平湖区成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示范区,特编制《东平湖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规划》。
规划范围包括沿湖8个乡镇及稻屯洼周边29个村,总面积平方公里。研究范围包括省会经济圈、大汶河流域、东平湖滞洪区、南水北调山东段沿线等。
规划期限近期到年,中期到年,远期到年,远景展望到年。
一、总体要求
(一)战略基点
基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南水北调东线工程两大国家战略(工程)和省会经济圈一体化发展、泰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两大省级战略(工程),东平湖的保护和发展需要统筹考虑、统一布局。作为黄河流域唯一的重要蓄滞洪区,要突出保障黄河长久安澜的中心任务,注重黄河和运河文化的保护与传承,将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探索具有东平特色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要以高质量完成向雄安新区等地区供水为要求,统筹实施大汶河流域综合治理,切实提升湖区水环境质量,保障南水北调水质安全。要以融入省会经济圈一体化发展为目标,着重提升生态、文化、旅游服务支撑功能,提供更多优质的生态和文化旅游产品。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持续推进湖区水生态环境和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加强生态建设,协同构建泰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在保障黄河防汛安全和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不断提升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努力构建城乡融合、生态宜居、富有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湖区国土空间格局,打造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示范区,把东平湖建设成为生态湖、水利湖、文化湖、富民湖和幸福湖。
二、战略目标
(一)总体定位
1.黄河流域唯一的重要蓄滞洪区。坚持以蓄滞洪作为首要功能,完善防洪工程体系、实施防洪安全建设、落实洪水影响评价制度,在保障黄河长久安澜上发挥关键作用。
2.南水北调东线工程的输水通道。作为山东省水资源调配的战略高地和调配中枢,要持续提升水环境质量,消除水污染隐患,在保障雄安新区和山东省用水上发挥水源调配作用。
3.山东省生态安全的重要节点。东平湖地处黄河、京杭大运河(南水北调东线)、大汶河、泰山的交汇点,要切实维护水生态安全,建立补水机制,实施矿山和湿地修复工程,推动生态林业建设,在生态保护修复和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上发挥样板作用。
4.山水圣人文化体验地。依托自然山水相映、文化遗产丰厚的优势,深入挖掘黄河文化、运河文化、泰山文化蕴含的时代价值,积极融入“山水圣人”文化旅游线路以及大泰山文化旅游区建设,打造黄河、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的示范节点,在文化传承中发挥重要作用。
5.绿色发展的样板区。东平县是全国第二、全省第一移民大县,要持续巩固生态环境优势,加快培育绿色发展新动能,推动经济结构和发展方式的转型,使绿水青山产生巨大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脱贫致富、乡村振兴上发挥引领作用。
(二)发展目标和指标体系
到年,东平湖水质稳定并不断向好,达到南水北调水质要求,入湖污染物得到有效控制。全面完成湖区煤改气工作,大气环境明显改善。完成环湖绿带和大汶河滨河景观带建设,矿山和湿地修复取得显著效果,彰显美丽湖区风貌。滞洪区安全建设持续推进,防洪避险能力明显提高。休闲旅游和文化旅游产业在全省形成影响力,特色农产品创出区域品牌,湖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泰安市平均水平,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得到较大改善。
到年,生态系统服务质量持续增强,湖区洪水风险区和生态敏感区人口进一步向外疏解,湖区各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善,人民生活更为宽裕,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
到年,生态系统稳定性明显增强,生物多样性显著提高。东平湖区域呈现天蓝、地绿、水清、景美、民富、生机勃勃的良好状态,成为国内知名的大湖旅游目的地和泰山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的重要一极。
到年,生态环境得到根本改善,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湖区各项生态环境指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山水圣人”文化影响力更加持久深入,成为生态保护高质量发展的全国样板和生态环境优美、生态产业发达的黄河明珠。
三、强化区域和流域统筹
(一)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
在系统梳理东平湖水系、山体、林地、湿地等自然资源的基础上,统筹湖区水体、湖岸、入湖河流、河砂、山体、植被等要素,进行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纳入泰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提高区域生态涵养能力。
(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按职责分工负责,泰安市政府落实)
(二)统筹协调区域防洪体系
统一调度指挥黄河防汛与大汶河防汛工作,有效应对黄河洪峰与大汶河洪峰遭遇的不利可能。加强流域层面的防洪合作,协调安排东平湖南排入南四湖通道,应对极端不利情况。
(省水利厅、山东黄河河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统筹协调大汶河流域综合治理
推动建立济南(莱芜、钢城)、泰安、济宁大汶河流域生态流量调度协调制度,确保大汶河生态流量。加强大汶河流域水质监测断面考核,确保大汶河入湖水质达标。
(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山东黄河河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济南、泰安、济宁市政府协同落实)
(四)统筹区域协同联动发展
融入省会经济圈一体化发展格局,促进产业协同融合发展、生态环境共保共享、文化交流互鉴。以黄河、泰山为纽带,衔接济南“南山北水”绿色生态大走廊建设。以大汶河为纽带,协同泰安打造集生态修复、文化保护与休闲旅游三位一体的“汶河绿链”。积极融入黄河、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和“山水圣人”文化旅游带,联动打造中华水浒主题集中展示区。
(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文化和旅游厅按职责分工负责,济南、泰安、济宁市政府协同落实)
四、全力保障防洪安全
(一)落实防洪任务
有计划地分滞黄河、大汶河洪水,做到“分得进、守得住、排得出、群众保安全”,保障东平湖蓄滞洪区完成防洪任务。
分滞黄河设防标准以内的洪水,控制艾山站下泄流量不超过立方米每秒;遇超标准洪水,尽最大努力,采取一切办法缩小灾害,保障黄河防洪任务的完成。
防御戴村坝站立方米每秒洪水,遇超标准洪水确保南堤安全,保障黄河防洪任务的完成。
(山东黄河河务局牵头落实)
(二)相机运用东平湖蓄滞洪区
落实《黄河防御洪水方案》和《黄河洪水调度方案》,东平湖蓄滞洪区分洪运用时机如下:
当浮桥桥位处流量达到立方米每秒以上,浮桥不得运行并进行拆迁。当预报花园口流量达到立方米每秒以上,已架设浮桥必须做好拆除准备,并按照黄河防汛指挥机构或黄河河道主管机关的指令按时拆解浮桥。
当黄河花园口洪峰流量~立方米每秒时,黄河滩区部分进水淹没。
当黄河花园口洪峰流量~1立方米每秒时,黄河滩区92.04平方公里全部漫滩行洪,同时控制艾山站下泄流量不超过立方米每秒,相机运用老湖区分洪。
当黄河花园口洪峰流量1~立方米每秒时,达到东平湖运用条件,黄河防汛总指挥部商省政府决定老湖区和新湖区的分洪时机。
(山东黄河河务局牵头落实)
(三)完善防洪排涝工程措施
持续加强黄河滩区移民安置和安全建设,以人口外迁为主,修建村台和撤退道路为辅。加强东平湖蓄滞洪区安全建设,减少洪水损失,远期逐步疏解人口。黄河滩区及东平湖蓄滞洪区严格实行土地利用和产业活动限制,对非防洪建设项目,实施洪水影响评价及审批制度。
积极争取国家实施二级湖堤及金山坝加高培厚工程、黄河分洪入湖通道工程,提升金山坝以西地区防洪安全,降低老湖区分洪运用难度,减轻分洪损失。
加强退水通道建设。实施东平湖北部清淤工程,恢复北排通道的设计退水能力。结合南水北调工程,加固八里湾泄洪闸,疏通柳长河及司垓退水闸闸后河道,确保南排通道的退水能力,保障区域防洪安全。
制订大汶河超标准洪水防洪预案,加强大汶河河道清淤清障工作,重点开展大汶河河口地区清淤,恢复河道行洪能力,确保大汶河防洪安全。
完善湖区排涝系统。疏通湖区排水干渠的排涝通道,疏通湖东排水河排涝通道,加强低洼地区排涝泵站建设。
(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山东黄河河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泰安市政府落实)
五、水环境保护和水资源利用
(一)建立补水机制
建设引黄补湖工程。协调引黄生态补水量,统筹解决东平湖来水不足的问题,合理调控湖泊生态水文过程,保障东平湖生态水位、水量。结合黄河入湖出湖通道研究黄河与东平湖水系连通的可行性,保护黄河生物多样性。
保障大汶河生态流量。推动济南(莱芜、钢城)、泰安、济宁3市共同完善《大汶河生态流量试点控制方案》,落实大汶河生态流量,解决戴村坝下游的严重断流问题,恢复大汶河下游及东平湖的水动力过程。
(省水利厅、山东黄河河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济南、泰安、济宁市政府协同落实)
(二)提升水环境质量
建立定期清淤制度。疏浚淤积的泥沙,恢复东平湖蓄滞洪容量。清除沉积污染物,减少内源污染。重点对东平湖北部及入黄河口区域、大汶河河口区域、历史养殖区等开展清淤。
实施菹草综合整治。通过浅水区清淤、加强环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等方式实现污染物源头控制;建立人工、机械相结合的菹草收割打捞模式;放鱼养水,合理投放草鱼、团头鲂等食草性鱼类,控制菹草过度生长;建立堆肥、饲料、生物质能的综合利用模式,实现菹草的综合治理和资源化利用。结合菹草综合整治,建立水面保洁制度,严禁东平湖及大汶河沿岸堆放垃圾,提升滨湖景观风貌。
发展生态渔业。适时开展东平湖水域本底调查,科学调整增殖放流品种结构,合理增加滤食性、草食性鱼类的放流数量,提升放流效果,改善水域生物种群结构和生态环境质量。严格控制东平湖周边池塘水产养殖规模、品种、密度,实施养殖尾水综合利用、达标排放,推广种养结合的生态循环模式。
开展环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善湖区村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规划布局6个乡镇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在移民迁建社区配套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或接入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集中处理。因地制宜采用小型污水处理站、人工湿地、稳定塘等处理工艺。
加强地下水污染综合治理。开展沿湖‘双源’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做好地下水污染源头预防,推进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在前期农村黑臭水体排查的基础上,编制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方案,年底前基本消除农村黑臭水体。
(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按职责分工负责,泰安市政府落实)
(三)统筹大汶河流域环境综合治理
济南(莱芜、钢城)、泰安、济宁协同开展大汶河流域环境综合治理。细化落实大汶河重点断面水质目标,切实保障东平湖入湖水质。
提高水源涵养能力。大力开展大汶河流域生态涵养林修复工程和河堤围坝护坡水土保持工程,控制水土流失。加大自然湿地的保护和修复力度,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湿地。
加强工业点源污染控制。在巩固已有重点企业污染源治理成果的基础上,完善大汶河流域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进一步优化流域产业布局。开展大汶河入河排污口专项整治,强化工业排污许可制度,严厉打击工业废水偷排、直排。
加强城镇污染控制。完善大汶河流域内城镇污水收集管网,消除管网空白区,推进雨污分流改造,持续提升城镇污水收集率。结合南水北调水环境保护目标精准提标,推进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新建社区要坚持海绵城市理念,加强雨水集蓄利用。实施沿河沿湖截污管道建设。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三级网络,实现大汶河流域生活垃圾全收集全处理。
加强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推进农村环境及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及循环型农业体系建设,强化畜禽养殖禁养区监管,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安全用药、农田节水技术,建立“清洁养殖-资源化处理-绿色种植”良性生态产业链。
(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按职责分工负责,济南、泰安、济宁市政府协同落实)
(四)实行湖区岸线分类管控
将东平湖滞洪区81.93公里的临水岸线,划分为岸线保护区、岸线保留区、岸线控制利用区三类功能区,进行差异化管控,保障岸线保护区和岸线保留区占比不低于90%。
岸线保护区,主要是沿湖体生态保护红线的岸线。充分考虑防洪安全与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沿湖堤背水侧米范围内禁止新增城乡建设用地,禁止建设影响蓄滞洪区正常运用的设施以及与保护水源和取水设施无关的建筑物,对现状村庄或已建社区进行风貌整治。
岸线保留区,包括位于东平滨湖国家湿地公园但未纳入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岸线以及北侧出湖口两侧岸线,作为生态保护预留岸段。禁止建设任何生产设施以及影响大汶河河势稳定和河道治理的项目。
岸线控制利用区,包括银山作业区、老湖作业区段的港口岸线,老湖镇、旧县乡镇区滨湖范围段以及水浒城片区未来扩展片区段。要控制并逐渐减少其开发利用强度,禁止建设生产设施和影响防洪、河势、供水和生态的项目。允许布局相关服务和旅游设施,沿岸线建设宽度不低于30米的防护绿带,新建建筑和设施严格进行环境风险评价。
(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山东黄河河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泰安市政府落实)
(五)优化水资源利用
将东平湖作为东平县域集中供水主水源,建设滨湖水厂,置换现状地下水源。远期结合南水北调等水利工程,将东平湖预留为山东省重要的后备水源地,向济南、泰安、鲁北、胶东等地区供水。
落实黄河流域节水战略,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坚决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推进湖区灌溉体系现代化改造,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灌溉水利用效率。完善村镇集中供水和节水配套设施建设,推广节水器具。
鉴于东平湖新湖区蓄水问题极其复杂、影响因素多、投资大,现阶段按照国家确定的东平湖蓄滞洪区运用原则,加强蓄滞洪区的管理保护。待《黄河流域防洪规划》《全国蓄滞洪区建设与管理规划》等修编时,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对东平湖蓄滞洪区运用方式调整、淹没土地占补平衡等关键问题深入开展专题论证。
(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山东黄河河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泰安市政府落实)
六、建立高质量保护的国土空间保护开发格局
(一)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和优化自然保护地体系
明确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及管控要求。划定湖区生态保护红线范围.96平方公里,占规划区面积的22.5%。生态保护红线内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
整合优化自然保护地体系。将现有东平滨湖国家湿地公园、东平湖市级湿地自然保护区、东平腊山市级自然保护区、东平湖省级地质公园,整合优化为“山东东平湖国家湿地自然公园”;将现有山东腊山国家森林公园、东平腊山市级自然保护区、东平湖市级湿地自然保护区,整合优化为“山东腊山国家森林自然公园”;科学调整现有东平湖省级地质公园范围,优化为“东平省级地质自然公园”。
(省自然资源厅牵头负责,泰安市政府落实)
(二)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和优化耕地布局
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15平方公里,占规划区面积的43.7%。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严禁擅自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挖田造湖、挖湖造景。国家能源、交通、水利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开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严格履行永久基本农田占用报批手续。在东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中,可在县域范围内优化调整永久基本农田布局。
开展农田整理和村庄土地整治,使耕地相对集中成片,提高耕地质量,建设高标准农田。严禁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坚持农地农用。确需占用的,应符合东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和规划许可手续。退耕还林还草要严格控制在国家批准的规模和范围内。交通、水利工程建设用地范围内的绿化用地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其中涉及占用耕地的必须做到占补平衡。
统筹生态建设用地与耕地保护,合理制定绿化造林等生态建设目标。沿黄环湖绿色生态屏障建设工程,应在充分科学论证的前提下,确定退耕还林、退耕还湿范围、规模,按程序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予以调整用途。落实泰安市和东平县现代高效农业专项规划,科学合理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深入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省自然资源厅牵头负责,泰安市政府落实)
(三)划定城镇开发边界和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
划定湖区城镇开发边界28.22平方公里,占规划区面积的3.6%。城镇开发边界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不交叉。匹配湖区人口疏解策略、产业转型和向县城及重点镇集聚的发展方向,结合防洪安居工程和避险解困工程的推进,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开展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盘活现状闲置、低效建设用地,优化湖区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原则上不增加湖区开发强度。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向老湖镇区和水浒影视城周边区域、银山镇区、州城街道倾斜,压缩旧县乡、斑鸠店镇、戴庙镇、商老庄乡、新湖镇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结合东平湖区域旅游发展需要,在稻屯洼湿地公园、旧县乡大吉城区域、水浒影视城周边区域、六工山和昆山-腊山景区、大安山,适当布局旅游设施用地,探索点状供地制度。
(省自然资源厅牵头负责,泰安市政府落实)
(四)明确全域规划分区及管制要求
结合东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划定生态保护区、生态控制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乡村发展区和城镇发展区五类规划分区,明确分区管控目标、政策导向和准入规则。
生态保护区,包括生态保护红线范围以及“双评价”结果中生态极重要地区。区内禁止一切地方开发性、建设性活动,对国家、省级重大基础设施严格执行相关建设标准,对建设方式和建设行为进行严格管控。区内允许公益性自然资源调查和地质勘查等活动,有序引导区内人口和建设用地退出。
生态控制区,包括生态修复地区以及大汶河入湖口湿地等范围。区内禁止从事影响生态功能的建设活动,禁止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对于必须且无法避让、符合县级以上国土空间规划的线性基础设施建设,根据相关标准进行严格管控。允许开展文化自然遗产保护等功能性建设活动。鼓励城乡建设用地清退与开展生态保护修复,现有村庄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不得随意扩建与改建。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是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所在区域。区内从严管控非农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鼓励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土地整治,提高永久基本农田质量。除国家级规划明确的水利项目、交通类项目等六大类重大项目或基础设施建设上报国务院审批外,一般建设项目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占用或减少永久基本农田的,东平县按照法定程序,落实永久基本农田补划要求,确保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不减、质量不降、布局稳定”。
乡村发展区,包括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一般农业区和村庄建设区。区内禁止大规模城镇化或污染型工业项目建设,对乡镇驻地外的农村生活社区及配套产业园区建设强度、建设布局、建筑风貌进行严格管控。允许符合国家生态退耕、生态工程建设等政策要求的片区转为生态保护区和生态控制区,允许在镇驻地周边村发展生态型产业和配套设施建设。鼓励开展土地整治、低效用地复垦、发展休闲农业、田园综合体等绿色产业,探索采取点状、定向、租赁等供地模式。蓄滞洪区范围内的乡村发展区,严格遵守《全国蓄滞洪区建设与管理规划》和《黄河流域防洪规划》要求,在符合洪水影响评价的前提下,可依据评价结果建设临时性景观设施、休闲设施,文体设施。
城镇发展区,是人口、建设用地集聚发展区,对应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城镇发展区内禁止污染型工业项目建设,对建设用地开发强度和建筑风貌进行严格管控。允许城镇建设用地规模适度发展生态产业。鼓励开展土地整治、低效用地复垦等项目,引导移民社区和产业园区在镇区集中紧凑布局。
(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山东黄河河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泰安市政府落实)
七、加强生态修复和生态建设
(一)构建“一湖、一洼、两带、多山、多链”湖区生态安全格局
“一湖”即开展东平湖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一洼”即开展稻屯洼湿地修复和生态建设;“两带”即建设沿黄河生态保护带、沿大汶河生态保护带;“多山”即修复与提升湖区周边山体的景观生态功能;“多链”即建设沿东平湖、主要河流、交通干线的多条生态绿链。
(省自然资源厅牵头负责,泰安市政府落实)
(二)推进湿地生态修复
通过退耕还湿、退渔还湿、增加生物多样性、湿地景观再造等措施,全面修复提升东平湖滨湖湿地、稻屯洼湿地的生态服务功能和景观生态格局。
东平湖滨湖湿地修复以退耕还湿、退渔还湿为主。具体措施为:清理鱼塘底泥污染,恢复湿地生态本底;抚育植物,栽植鸟类喜嗜或喜栖植物,吸引鸟类、野生动物营造丰富的动植物栖息地。
稻屯洼湿地修复以改变渔业发展模式和景观再造为主。具体措施为:改造鱼塘,发展生态渔业养殖,设置垂钓区等;改造肌理,营造安全岛,净化水质;景观再造,通过木栈道、木平台、湿地花园的组合设计,增加场地趣味,开展科普教育活动;发展休闲农业和旅游业。
为解决黄河洪水与大汶河洪水遭遇问题,分滞大汶河超标准洪水,进一步研究稻屯洼水库建设的可行性,科学论证稻屯洼水库库容与蓄水深度、工程地质条件、水质保障、蒸发渗漏水量与补水条件等,确保防洪及水环境安全。
(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山东黄河河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泰安市政府落实)
(三)推进矿山生态修复
遵循因地制宜、因形就势的原则,对沿湖仙子岭、青龙山、大山顶、琵琶山、银山、铁山、马山、凤凰山、金山等破损山体进行生态修复。实施削坡减载,采用阶梯式缓坡降低坡度。开展场地平整,采用传统的农耕整地措施复绿平缓荒地。以现有优势植物群落进行生态复绿,重建矿山微地形,提供更多物种共生机会。
(省自然资源厅牵头负责,泰安市政府落实)
(四)推进生态林业建设
打造东平湖区域特色景观,推进生态林业建设。充分利用植物特点,营造四季景观,植物种类选择乡土植物为主,优先考虑“乡土、长寿、抗逆、食源、景观”的适生树种,提升植被环境适应能力和物种多样性。
在不影响黄河防洪安全,保证黄河防洪工程正常运行维护的前提下,经河务部门批准后,在东平湖及大汶河两岸管理范围内宜绿化地建设生态隔离绿带。结合水系连通和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工程,进行县域水系林网规划布局。开展绿色廊道建设,重点建设贯中大道、滨湖大道景观林带,完善济菏、济徐高速、国道、国道和省道两侧的林带。优化农田林网结构布局,加快完善农田防护林带。种植乡土树种,乔灌木结合、绿彩相间,建设森林乡镇和森林村居。
(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山东黄河河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泰安市政府落实)
八、优化城乡居民点空间格局
以疏解洪涝风险区、生态脆弱区人口和推动人口在空间上的适度集聚为目标,优化城乡居民点空间格局。
(一)构建“一主两副多点,城湖联动发展”的城镇空间格局
将蓄滞洪区防洪安居工程和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相结合,实现人口在空间上的适度集聚。“一主”即县城,做强县城两大产业园区,提供高水平的公共服务,吸引湖区人口迁出,向中心城区集聚。“两副”即围绕州城+水浒城湖东副中心、银山湖西副中心,发展具有地域特色的二三产业,完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打造湖西和湖东农民生产生活圈。“多点”即以老湖镇区、旧县集镇、斑鸠店镇区、新湖镇区、商老庄集镇、戴庙镇区为中心,打造乡镇级的农民生产生活圈。“湖城联动发展”即在县城和湖滨之间,形成白佛山-稻屯洼湿地公园-大汶河一线的乡村振兴和特色旅游发展区,建设东平湖旅游门户。
(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和旅游厅按职责分工负责,泰安市政府落实)
(二)促进滨湖重点城镇发展
打造州城+水浒城成为湖东副中心,布局生产生活服务和旅游服务功能,发展文化旅游、主题会议、艺术摄影、文创设计、健康养生、户外运动、观光农业等产业,引导湖东乡镇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州城+水浒城适度集聚,镇区人口规模控制在5万人以下。
打造银山镇成为湖西副中心,布局生产生活服务功能和旅游服务功能,发展农产品精加工、农业科技和产品研发、仓储和物流等产业,引导湖西乡镇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和现状零散布局的服装加工、食品加工、建材等企业向银山镇产业园区适度集聚,镇区人口规模控制在5万人以下。
(省自然资源厅、省文化和旅游厅按职责分工负责,泰安市政府落实)
(三)扎实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
逐村甄别村庄类型,将临湖村庄划分为特色保护类、集聚提升类、搬迁撤并类3类。特色保护类村庄应充分利用当地历史文化和旅游资源,保护和延续特色空间形态和传统风貌,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民宿经济等创新业态。集聚提升类村庄应整治村容村貌,完善污水处理和垃圾收集设施,建设田园综合体,发展高效农业。搬迁撤并类村庄,对黄河滩区内处于洪水风险区的村庄有序实施旧村搬迁,积极引导安置社区在重点城镇和本乡镇驻地集中建设。
对现状滨湖社区实施综合整治提升,实现与湖区整体风貌的统一协调。近期通过建筑立面风貌整治、色彩协调、垂直绿化等措施,减少视觉景观冲突;远期结合城镇化进程适时研究启动拆除风貌问题突出的社区。完善停车、垃圾收集、污水处理等设施,增加社区植被绿化,减少对湖区生态环境的污染,提升社区的宜居性。
(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按职责分工负责,泰安市政府落实)
(四)有序开展防洪安居工程建设
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积极争取国家专项资金的基础上,有序推进蓄滞洪区防洪安居工程,确保蓄滞洪区人口不增加。
近期修建撤退道路,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保障资金、提高安置社区建筑设计水平和建筑质量的前提下,有序实施旧村搬迁。对于居民迁居意愿强烈的村庄,通过建设安置社区或给予货币补偿,实施居民迁居,新建安置社区应提升建筑设计水平,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对于居民迁居意愿不强烈的村庄,全面改善临时撤退道路。
安置社区选址优先考虑在县城、银山和老湖-州城重点镇镇区和一般乡镇政府驻地布局,引导集中建设。鼓励选址在县城、重点镇镇区和乡镇政府驻地的安置社区建设3-6层的多层住宅,建筑高度原则上不超过18米,局部地段可适当放宽,但不得突破规定高度的30%。安置社区配套集中供水、污水收集管网、垃圾收集中转、强弱电、燃气、停车、绿化等设施,7层及以上住宅需加装电梯。
在乡镇政府驻地以外选址的安置社区应避让临湖岸线米腹地范围,山坡、湖滨区域建筑高度需结合景观分析和专家论证确定,原则上不超过12米,在风貌上和周边山形水势、传统村落相协调。
在用地指标上,选址在县城、银山和老湖-州城重点镇镇区和一般乡镇政府驻地的安置社区,参照《蓄滞洪区设计规范》和《山东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试行)》,安置社区人均住房面积和人均占地面积均控制在35平米以内。在乡镇政府驻地以外选址的安置社区,依据《山东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年版)》,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可适当放宽,原则上新建安置社区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应控制在平米以内。
(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按职责分工负责,泰安市政府落实)
九、推动湖区产业绿色发展
立足湖区资源本底条件,以防洪和水环境保护为前提,宜水则水、宜山则山,宜粮则粮、宜渔则渔、宜林则林、宜游则游,探索具有湖区特色的产业发展新路子,实现生态立县、农渔强县、文旅兴县、康养富县,促进乡村振兴与湖区产业高质量发展有效融合。
(一)发展特色高效农业
做精做优特色农渔业。大力发展特色农业和精品农业,着力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提高农产品质量和附加值,支持发展“林下饲养”“稻渔共养”等复合型特色产业,重点培育东平湖水产品、斑鸠店大蒜、商老庄木耳、大洋薄皮核桃、旧县奇异果等特色农产品区域品牌,以京津冀、长三角为目标,拓展市场渠道。
发展绿色农业。建立绿色农业产业体系、经营体系、政策体系,推广绿色农业生产技术。深入推进优化施肥、科学用药、秸秆综合利用、农膜回收工作,加强农业投入品管理,净化农产品产地环境,提升农业绿色发展水平。优化渔业生产布局,提升水产养殖规模化、标准化水平,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利用东平湖等大水面发展增殖渔业。
培育“农业+”多种业态。深入实施“农业+旅游”行动,通过生产创意、产品创意和品牌创意,大力发展休闲观光农业。深入实施“农业+互联网”行动,以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农业生产和营销模式。深入实施“农业+文化教育”行动,建设农业教育和社会实践基地,引导公众参与农业科普和农事体验。
构建“一环两心五区多点”的农业生产格局。“一环”,围绕东平湖,串联多彩的农业景观、农业科技园区和农家乐,形成“百花田”和“万顷波”交相辉映的农旅环廊。“两心”,在银山镇和老湖镇-州城街道分别布局农业服务中心,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建设农产品展销市场。“五区”,结合各乡镇自然本底和资源优势,打造景观农渔业发展区、精品农业发展区、景观农业发展区、生态渔业和规模农业发展区、山地果林农业发展区五大高效生产片区。“多点”,建设多个“一二三产”融合的田园综合体,着力打造乡村振兴示范片区。
(省农业农村厅牵头负责,泰安市政府落实)
(二)升级文化旅游产业
融入大泰山文化旅游区建设。提升山湖观光、文化体验等旅游品质,培育独特的东平文化旅游品牌,打造“山水圣人”文化旅游目的地,推动文化旅游产业转型升级。
打造区域文化旅游线路。联动济南、泰安、曲阜、济宁等地的文化旅游资源,联合打造“山水圣人”线、齐鲁文化风情线、黄河生态文化长廊、运河文化旅游线、名著名花旅游线和“汶河绿链”等旅游线路。共建省会经济圈旅游联合体及营销联盟,推动区域旅游服务一体化。
丰富文旅融合产品供给。引导旅游业态从观光向休闲体验转变,重点面向省会经济圈的游客群体,提供休闲、康养、体育、美食等多元旅游产品。通过“影视+旅游”、“博物馆+旅游”、“非遗+旅游”、“体育+旅游”、“农业+旅游”的方式,培育文旅产业发展新动能。
构建“一环一带、两区多点”的旅游空间格局。“一环一带”,即沿湖打造滨湖度假观光环,沿河打造大汶河休闲体验带;“两区多点”,即精心设计和打造魅力湖湾片区、水城融合片区和多个特色功能节点。重点打造水城融合片区,串联白佛山、州城古城、稻屯洼周边田园等景观资源。促进水浒影视城片区和州城古镇联动发展。水浒影视城周边重点布局会议、度假体验等功能,州城街道激活千年宋街等现状资源,重点布局商业餐饮、创意设计等功能,策划水浒运河探访之旅。精心打造魅力湖湾片区,对狭窄水面和宽阔水面形成景观和活动的差异化设计,丰富水上游赏和游览活动。
提升旅游设施配套服务水平。发展精品民宿、乡村酒店,打造具有景观、旅游、交通复合功能的滨湖环廊,建设高品质滨湖步道,选取若干节点配套驿站、观景平台等功能。在老湖镇建设综合性旅游服务中心。
减少旅游功能对湖区的污染。对游船进行清洁改造,对沿湖宾馆酒店和景区景点、旅游船只实现污水“零排放”,垃圾及时转运和处理。
(省自然资源厅、省文化和旅游厅按职责分工负责,泰安市政府落实)
(三)培育医养健康产业
建立区域合作机制。引导泰安的医医院在湖区设置分支机构或建设医联体,促进医疗服务创新发展,提升湖区健康服务能力。
提供面向区域的健康养老服务。推动医疗、养老、养生、体育等多业态融合发展,探索形成东平特色的“以医带养、以养促医”养老服务模式。打造全方位、全周期健康养老服务产业链,鼓励开发老年住宅、老年社区。大力发展老年旅游业,从行程、就餐、景区选择等方面进行适宜性设计和开发。推进中医药体验式服务融入老年旅游、传统文化等主题项目建设。
拓展体育休闲产业。依托湖区优质山水资源,重点发展路跑、骑行、露营、帆船帆板、垂钓等亲山、亲水、民俗类体育娱乐体验项目,举办一批高水平、高质量的运动主题赛事活动。
(泰安市政府负责)
(四)推动工业集中绿色发展
严格筛选湖区入驻企业,禁止发展污染性产业,促进清洁生产。近期在移民社区发展服装、电子加工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引导湖区农村剩余劳动力就地非农化。远期重点培育农产品精深加工、绿色建材、服装定制加工等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的生态工业。引导企业改进生产工艺,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提高新能源利用效率,强化污染物源头控制,保障垃圾无害化、减量化和循环利用。引导湖区散点企业从湖区迁出,逐渐向县城、银山镇区集中。由东平县统筹协调,建立园区合作共建的机制,统筹产业项目布局,促进资源要素合理配置。(泰安市政府负责)
(五)引导湖区乡镇产业差异化发展
老湖镇建设高品质湖区旅游服务中心。依托既有文化、生态和主题旅游资源,打造文体休闲产业。提供休闲、度假、体验和旅游观光等旅游产品,发展自行车、马拉松、垂钓、水上运动等项目,承办一批具有影响力的文体活动,提升旅游特色和知名度。
旧县乡结合特色湖湾景观,创新旅游产品体系,开展特色民宿、休闲度假、水上运动等旅游活动,打造魅力湖湾旅游片区。因地制宜建设田园综合体,促进林果经济、有机食品订制和农业休闲观光、农事体验的文旅业态融合。
斑鸠店镇做强特色农业,发展水生花卉和苗木种植,延伸大蒜培育、种植、加工产业链条。联合旧县乡打造魅力湖湾旅游片区,围绕六工寨建设田园综合体,配套高品质游服务设施,升级休闲旅游业。
银山镇发展农产品深加工和精加工、农产品展销、农业服务等业态,整合集聚湖区服装加工、建材和电子产业,引导工业企业进入生态园区,提升整体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
戴庙镇做强特色农渔业,建设名特优生态渔业(乌鳢)养殖、食用菌等生态农业种植园区,做大规模高效农业发展区。建设东平湖金山片区、黄河滩区田园综合体。保护性利用桑园、土山等特色村落,发展主题民宿、休闲体验等旅游业态。
商老庄乡依托古运河和安山古镇文化特色,塑造大安山村特色旅游节点,传承发扬全鱼宴、龙舟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推进土地流转,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促进农业规模化经营。推广稻田综合种养模式,发展特色农渔业。
新湖镇进一步发展特色农渔业,培育绿色有机农产品,推广藕虾混养等生态立体种养模式。建设特色化、现代化农业产业园区,培育农业观光、农事体验等新兴业态。
州城街道以“千年宋城”为名片,发展主题民宿、特色餐饮、农业观光和休闲体验等旅游业态。植入文创工坊、文化会展、文化基地等功能,培育创意经济。(泰安市政府负责)
十、提升湖区环境品质和塑造特色风貌
(一)提升交通通达能力
提升湖区交通通达性和可进入性。推进泰东高速建设,合理布设互通立交,进一步缩短济南城区、泰安城区、泰山景区和东平湖之间的通行时间。预留西延至台前通道,预留德郓高速通道。配合沿黄河生态文化长廊的打造,建设东平湖—东阿—平阴—济南的旅游公路。改造大汶河堤坝路,串联大汶河沿线文化、旅游和休闲农业资源,打造汶河风景绿链。
加快湖区干线公路升级改造。有序推进G、S等干线公路升级改造,拓宽G跨湖段路面,实施S、S并线段改线。条件成熟时启动跨湖通道建设研究。
强化县城和湖滨地区的交通联系。新建白佛山景区西门经稻屯洼湿地公园至老湖镇区的道路,改造拓宽汶河堤路,形成包括贯中大道、后王线、汶河堤路在内的多条东西向联系县城和湖滨地区的主要道路,推进城湖一体化发展。
优化旅游交通组织,推进旅游公路、绿道成体系建设。以“外快内慢”的圈层模式组织湖区交通,减少客货运和旅游交通之间的矛盾。内圈层,实施环湖路、滨河路提升改造工程,建设连续的环湖旅游公路。路面宽度控制在8米以内,可结合环湖、滨河生态林带建设,打造特色风景道,局部地段增设错车场地。外圈层,依托G、G32(济宁境内)、S、S等现状国省道改造升级,形成客货运外绕环线。以环湖、滨河路为骨架,垂直于湖岸、河岸的纵深方向,建设多条休闲绿道,串联湖区周边的核心景区景点。
航运发展以生态保护为前提。在老湖和银山作业区,主要布置清洁类货物。统筹考虑老湖作业区航运功能和滨湖国家湿地公园生态保护、核心景区旅游功能的冲突矛盾,科学确定老湖作业区吞吐量。到港船舶,尽可能使用清洁燃料作为动力燃料。作业区设置雨污水、油污水、生活污水处理及收集转运等设施,配置船舶垃圾收集船,分类收集到港船舶的各类垃圾,及时转运进行处理。建设银山作业区和老湖作业区疏港通道,预留穿黄工程航道。
加强蓄滞洪区防洪撤退道路建设。以环湖国省道和县道作为应急疏散干线,在垂直于干线的纵深方向建设多条防汛撤退道路。参照黄河滩区撤退道路标准,临时撤退道路路面宽6.5m,路基宽≤8m。
(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文化和旅游厅、山东黄河河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泰安市政府落实)
(二)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合理配置公共服务资源。重点打造银山镇、老湖-州城街道两个公共服务核心,促进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服务湖西和湖东片区。完善一般乡镇的教育、医疗卫生、体育、文化、社会福利等设施配套,保障居民基本生活需求。
均衡布局教育设施。推动中等教育学校向县城和重点镇集中,促进规模化、现代化发展。农村社区和中心村应配置至少一所幼儿园,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同时按照服务范围及人口规模配建小学,保障平均1.5万人设有一座小学。
统筹配置医疗卫生设施。强化“县、镇、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组织功能建设,湖区各乡镇设立一所卫生院、社区设卫生服务站或卫生服务中心,村庄设卫生室。重点加大银山镇、老湖镇和州城街道的卫生设施投入,提高医疗服务水平。老湖镇推进医联体建设,突出保健和养生两大战略重点,银山镇按照一级甲等标准建设中心卫生院。
文体设施布局突出本地特色。促进文体设施建设和群众需求相适应,结合地方文体活动和风俗习惯设计活动场所,提供适应群众需求、丰富多样的产品和服务。在银山镇、老湖镇和州城街道,配套中心文化广场、老年活动中心和小型全民健身中心等,实现布局均衡和使用方便。在一般乡镇,配套文化站、小型图书馆和户外体育健身广场。在中心村和农村社区,结合社区中心和公共绿地,配套活动室、阅览室和体育健身设施。
社会福利设施突出养老需求。各乡镇驻地建立养老院一所,在银山镇、老湖镇和州城街道提升养老院规模。农村社区及村庄按标准建立农村幸福院等互助式养老服务设施。形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功能完善的养老服务体系。
(泰安市政府负责)
(三)提升市政保障水平
建设区域集中供水系统。加快落实东平县域集中供水规划,湖区全部纳入县域集中供水范围,保障居民供水安全。
完善湖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湖区村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收集处理生活污水后达标排放,尝试开展“厂-网-湖”一体化运行模式。
实现湖区燃气全覆盖。湖区纳入东平县燃气管网覆盖范围。湖西地区接通梁山和汶上中压主管道,形成双气源供气。湖区优先纳入山东省农村“煤改气”工作,建立农村用气补贴制度,积极推进湖区采暖清洁化改造。
进一步完善“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实现湖区生活垃圾收集率%,无害化处理率%。尝试在滨湖地区开展垃圾分类试点。对垃圾收集站、转运站、转运车辆进行升级改造。实现垃圾转运清洁化、密闭化、机械化、景观化。
持续优化电网结构,不断提高电网装备技术水平和智能化水平。合理布局变电站及线路走廊,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并做好预留和保护。实现湖区电力线路的景观化改造,推进东平湖区电网建设,服务东平湖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泰安市政府负责)
(四)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构建区域历史文化保护格局,对黄河、运河和大汶河沿线生态环境与自然景观风貌实施保护控制,突出运河文化遗产的整体性保护。划定东平湖区历史文化保护区域与廊道,保护与历史文化遗产相互依存的山体、水体等文化景观格局。
保护州城古镇和浮粮店、南堂子老村等传统村落,保留传统格局、街巷肌理、建筑形制、历史风貌、自然景观,编制镇村保护利用规划,着力推进保护与生态、旅游等融合。
建立湖区范围内各级历史文物保护单位及历史建筑保护名录,保留历史信息和文化记忆,严格落实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的保护和管控要求。充分发掘文化遗产的当代价值,活化历史文化遗产,借助新媒体技术、数字技术等,加强文化遗产的展示和传承。
(省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文化和旅游厅按职责分工负责,泰安市政府落实)
(五)塑造美丽湖区风貌
整合利用环湖区域山、河、湾、岛以及湿地等景观资源,保护沿河生态环境与自然景观,延续城市文脉,以“浩瀚山水、精致栖居”为目标,构建“一廊、两带、四区、多点”的景观风貌系统。
一廊,即湖区北岸山湖湾景观风貌廊。突出具有特色的环湖空间风貌层次,以塑造优美滨湖岸线为基础,整合退湖岸方向的田园、山体等自然资源,共同打造“湿地-湖岸-田园-优居-低山”垂向序列的特色景观廊道。
两带,即黄河景观带和东平湖-大汶河景观带。推进沿黄河、沿东平湖、沿大汶河的生态林带建设。生态林带内部,选取局部沿湖岸线,塑造4段不同主题的景观绿道,即魅力湖湾段、山水田园段、影视娱乐段和休闲游憩段。
四区,即建设4大主题特色区域。规划对环东平湖区域划分四片区域,分别是黄河生态景观风貌区、魅力湖湾景观风貌区、水城融合景观风貌区、现代田园景观风貌区。依据现状自然山水与人文景观条件,明确相应主题,指引各片区国土空间风貌营造。
多点,塑造10处景观风貌节点。依据现状景观资源或空间节点的区位、历史、景观风貌、功能基础、空间感受、建设意愿等因素,塑造浮粮店、六工寨、南堂子、聚义岛、桑园村、大安山码头、巩楼码头、水浒影视城、老湖镇养老社区、老湖镇水产市场10处具有潜力的景观节点,进行风貌与活力的提升。
差异化开展重点区域建设。水城融合区,以州城古镇、水浒主题和稻屯洼湿地公园为重点,塑造“古韵街、水浒城、秀水洼”的自然人文风貌。新建建筑色彩以白、灰为宜,屋顶形式应以坡屋顶为主、平坡结合为辅。新建商业旅游建筑或会议功能建筑应以庭院式为宜,建筑高度一般控制在7层以下。魅力湖湾区,对湖岸村庄和景观节点重点提升改造,通过植入视觉焦点源、拆除视线范围内的阻碍物等,强化视线汇聚。严格控制功能片区的建筑密度,新建建筑以点状为主,不宜连绵成片。新建建筑形式应充分结合依山傍水的地形地势条件,与周边环境相融合。新建建筑高度一般控制在4层以下。
严控湖区风力发电设施建设。对环湖村庄、社区整体风貌和滨水建筑界面进行严格管控。环湖村庄、社区整体形成地势高爽、绿树掩映、白墙灰瓦、高低错落、倒影如画的建筑群体景观,充分展现江北水乡的民居风貌,呈现“镇在山水里,村隐绿叶中”的滨水界面。
(省自然资源厅牵头负责,泰安市政府落实)
十一、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和加强党对东平湖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的领导。省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统筹协调、督促落实。泰安市和东平县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方案。规划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和单位。
建立水利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与水利部、黄委会、淮委会等部门的协调,统筹东平湖防洪、调水等工作,研究东平湖滞洪区运用方式深化及相关绿色产业发展的可行性。
建立区域联防联治机制。统筹协调大汶河流域和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沿线城市,达成环境保护共识,确立行为约束机制,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实现区域公平发展。
建立区域旅游合作机制。统筹东平湖区域水浒主题传播,规范水浒旅游市场秩序,促进区域旅游资源共享、市场协作互补,优化区域旅游空间格局。
(省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水利厅、文化和旅游厅,山东黄河河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现制度创新
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将东平县的主体功能区定位为重点生态功能区,积极争取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范畴。落实《山东省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办法》,对东平县进行生态补偿。鼓励生态受益地区(济南、胶东)与保护地区(东平)之间、大汶河流域上游(泰安)与下游(东平)之间,通过资金补偿、对口协作、产业转移、人才培训、共建园区等方式探索地区间横向补偿机制。
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在守住“防洪安全保障基线、水环境质量安全底线、生态保护红线、自然资源利用上限”的前提下,对可以向市场放开的部分,以自然资源确权和资产化运营为制度突破口,促进湖区自然资源综合价值的实现。以科技创新和市场化运营赋值湖区生态产品,拓宽“两山”转化渠道。
(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规划衔接
与省、泰安市和东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实施规划做好衔接,由东平县政府委托第三方对本规划进行防洪影响评价和环境影响评价,强化规划的科学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以“十四五”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开展相关专项规划的编制。对湖区大型项目建设,要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原则,组织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专家论证,确保符合专项规划和生态环保要求。
(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山东黄河河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泰安市政府落实)
(四)提升空间治理水平
本规划纳入省、泰安市、东平县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将乡镇规划指引作为沿湖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的依据,建立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以统一用途管制为手段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提高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质量和效率。加强规划成果与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营造人民群众遵守规划的良好氛围。
(省自然资源厅、泰安市政府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