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御器材

中国最早的消防理论出现在何时各朝消防灭火

发布时间:2025/2/18 13:0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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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火灾的强大破坏性,中国自古以来就相当重视消防工作(似乎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称为“火政”)。早在商周时期,中国就有了比较成熟的防火、消防理论。古人对《易经·既济》有这样的理解“水在火上,既济。君子以思患而豫防之。”这被认为是中国最早的防火思想。战国韩非子的观点“千丈之堤,以蝼蚁之穴溃;百尺之室,以突隙之熛焚。”也展现了古人对消防的重视。周朝设有不同的“火政”官员:1、司烜:负责在城中用木槌敲铃,提醒人们注意防火。2、司爟:负责对造成火灾者追究其责任并给予处罚。《周礼·夏官·司爟》“凡国失火,野焚莱,则有刑罚焉。”这被认为是中国最早的“消防法”。3、宫正:负责监督宫中火禁。汉朝也设置“火政”官员:1、别火:负责宫廷内用火。2、夜士:负责宫外巡夜、管控灯火,禁止百姓随意动火。此外,汉朝已经有专门的称为“都亭”的消防机构。唐代消防机构称作“武候铺”,分布在各个城市,并根据城市规模确定人员数量,开始形成比较完善的消防网络。唐朝开始出现专门的消防器具,《通典》“敌若纵火焚楼堞,以粗竹长一丈,锼去节,以生薄皮合缝为袋,贮水三四石,将筒置于袋内,急缚如溅筒”,“令壮士三五人撮水口,急蹙之救火”。这里的“皮袋、溅筒”就是消防专用设施了。宋代同样有“火政”官:1、厢使:负责开封一带火禁等事宜的防火官员。2、防隅官:负责夜间巡逻,敦促居民按时熄灭灯烛,消除火灾隐患。南宋时期设立了名为水铺、水社、冷铺的民间救火组织。到宋仁宗时,已经有了水袋、水囊、麻搭等更为专业的消防器材。《武经总要前集》“水袋,以马、牛杂畜皮浑脱为袋,贮水三四石,以大竹一丈,去(节)缚于袋口。若火焚楼棚,则以壮士三五人持袋口,向火蹙水注之”,水囊“如囊,以猪牛胞盛水”,“唧筒,用长竹下开窍,以絮裹水杆,自窍唧水”,“麻搭,以八尺杆系散麻二斤,醮泥浆皆以蹙火”。到了明代,皇宫的消防由禁卫军兼管,五城兵马指挥司负责京城火盗事宜。明朝开始出现了名为“火兵”或者“火丁”的专门消防组织,负责防御敌军火攻引起的火灾和防范其他火患,配备有水桶、藤斗、麻搭、竹梯、斧、锯等更完善的消防设备。到了清朝,消防措施更为细致,众所周知,故宫里现存的大铜缸就是用来储水防火的。乾隆年间,负责扑救火灾的“救火义役”已经是真正意义上的“消防员”。救火义役需要登记造册,上报官府,由官府分发“工资”。除去官方组织,民间也有救火会、救火社、水会、水局、水龙局、挠钩会等消防组织。至于消防器材,被称为”火龙”的救火器具在当时已经相当先进,被视为现代消防车的雏形。到了清朝的光绪年间,官方的消防器材装备发展到了专门用人扛拉的木制抬龙,以及吊桶、铜锣、大纛旗和各小旗、竹梯、警铃、挠钩、刀锯、斧凿、杠索、灯笼、号衣、号帽、防火背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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