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为加强员工安全生产的思想意识,贯彻“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和全体成员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识,了解职业安全卫生、劳动防护相关的知识,并知道如何做,保证生产的安全和职工的安全与健康的措施得到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一、新进厂员(包括临时工、培训、实习人员)必须接受进厂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才准许进入操作岗位。
1、一级安全教育(厂级)
内容是:国家职业安全卫生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本企业安全生产特点和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或教训,本厂安全卫生生产规章制度,以及有关防火、防爆、防毒、防尘、急救常识等安全知识。掌握安全用电的基本知识和方法。本单位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安全防护和劳动保护用品的作用及使用方法。本企业、本行业内发生的重大伤亡和设备事故实例及其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2、二级安全教育(车间)
内容是:本车间安全生产特点,工艺流程,生产设备状况特点,预防事故的措施,车间对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车间常用电气的安全操作规程、劳保用品及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
3、三级安全教育(班组)
内容是:岗位的各种规定,岗位的生产特点,安全装置,工具器材及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方法,本岗位发生过的事故及其教训,本班组与其相关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的安全生产知识,以及相关事故的灭火、救护方法。
4、组织内部职工工作调动,必须重新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5、三级安全教育的时间规定,一级安全教育不低于48小时,二级安全教育不低于36小时,三级安全教育不低于24小时。
6、凡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应进行专业安全知识的学习,经考试合格后才能参加操作。
二、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新技术投产前,生产与技术、设备部门要编制新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或岗位操作法,有关职能安全、技术部门应对有关人员进行专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操作。
三、对事故责任者及其违章冒险作业者,要根据情节,由所在车间或安全部门进行安全教育,总结经验吸取教训,经确认已吸取教训后,才能继续上岗操作。
四、对外来参观、学习人员,进厂前应进行一般安全注意事项的教育。
五、各车间根据本车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每周安排一次安全生产活动,并利用班前、班后检查安全情况,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教育。
六、每年对职工进行一次安全技术考试,考试不合格者,不准独立操作,或不能续签劳动合同。
七、厂级、车间及有关部门应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和各种宣传工具向职工广泛地进行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规章、制度以及安全知识的教育,加强职工法制观念,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八、班组安全日活动的主要内容
1、学习国家和上级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生产文件。安全消防演示等。
2、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学习安全防范技术知识,提高判断处理事故的能力。
3、分析研究事故发生的原因,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
4、开展安全竞赛,表扬安全生产中的好人好事,对违章者进行帮助教育。
5、发动群众,提出安全生产的建议,讨论解决安全生产中可能存在的隐患问题。
九、企业实行具有重大危险性项目检修时,应在施工前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方面交底和安全检修教育,使全体检修人员明确方案,掌握安全措施,做好各项防范工作,确保安全检修,对此项工作进行教育的时间不少于2小时。
十、安全培训考核工作的奖惩
1、公司各级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培训考核工作的责任人。
2、公司每年度根据各部门安全培训考核情况评选出各级安全培训考核工作的先进部门,其负责人相应为公司安全培训考核工作先进工作者。
3、对不能按本制度进行安全培训考核工作,或者不负责任,不能够有效落实培训考核内容,起不到培训考核效果的部门和个人,或者提供虚假培训考核资料的部门和个人,公司将给予罚金、降职等处分。